国产RoHS2.0检测仪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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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货地:江苏省苏州昆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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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RoHS2.0检测仪厂家
详细说明
RoHS指令要求于2006年7月1日起,禁止在欧盟市场销售含有铅、镉、、六价铬、多溴、多溴醚等六种有害物质的电子电气设备。
RoHS2.0实际是RoHS指令的修正版,俗称RoHS2.0
其主要内容如下:
1.将原先WEEE指令的附录I和IA新增为RoHS的两个附录;
2.自2014年1月1日到2019年1月1日,逐步将设备和监控设备纳入RoHS的管制范围;
3.制造商需在产品上市销售之前制订EC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志,且在电子电气产品上市之后,必须保留相关技术文件和EC符合性声明至少十年;
4.如果附录III中列举的物质(如HBCDD、DEHP、BBP和DBP等)因使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无法承受的危害,则将依据REACH法规第69至72条的规定进行评估,进一步将此物质列入附录IV的限用物质。
国产RoHS2.0检测仪厂家
ROHS2.0与ROHS1.0的区别
1、新旧RoHS指令受限有害物质有何区别?
旧版RoHS1.0指令限制物质包括:铅、镉、、六价铬、多溴、多溴二苯醚六项;
新版RoHS2.0指令限制物质在旧指令基础上增加了四类增塑剂产品,包括:DEHP(邻苯二甲酸二(2-)己酯)、BBP(邻苯二甲酸丁酯苯甲酯)、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IBP(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四项邻苯类物质,至此RoHS受限物质清单更新至10项。
2、RoHS2.0指令对于四项邻苯类物质的限制时间为何时?
新增的四种邻苯二甲酸盐管控的实施日期:
一般电子电器设备过渡期至2019年7月22日
设备及监控设备的过渡期至2021年7月22日
已属REACH附件XVII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3、各国对RoHS指令有何要求?
20/50:电气设备环保设计法案》(EDEE法案)
H.R.2420:《电子废弃物再生法案》(20以及其修订案50)
4、RoHS指令的测试标准是什么?
RoHS指令的测试标准是UpdatingIEC62321,此标准已更新至2013版,将的单一标准拆分为一系列标准,同时导入新的测试方法或仪器。
5、RoHS2.0与REACH、WEEE有何关系?
1)RoHS2.0与REACH的关系:
RoHS2.0与REACH是两部不同的法规/指令,彼此互不影响实施,但当出现重叠部分的时候,需要按照更严格的方式对物质进行管控。
2)RoHS2.0与WEEE的关系:
RoHS2.0与WEEE指令均是针对电子电气产品的实施指令,WEEE主要对电子电气产品报废时的选择性处理、分类收集及回收率等进行了规定要求,其无阈值限制,但要求管辖范围内的电子电气产品需要贴有垃圾桶标志,并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并接受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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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HS2.0与RoHS有什么区别?新标准增加哪几种有害物质
2013年1月3日起,RoHS原指令2002/95/EC将会被废除,欧盟各国必须于2013年1月2日前将新指令2011/65/EU(RoHS2.0)更新到当地法律。根据新指令的规定,从旧指令废除之日起,CE标志所有管辖下产品都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LVD)、电磁兼容(EMC)、能源相关产品(ErP)和RoHS2.0的指令要求,才能进入欧盟市场。
2011/65/EU(ROHS2.0)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1.产品范围阐明了指令管控范围和相关定义,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电子电气设备:
—包括被2002/95/EC豁免的第8类产品设备、第9类产品监控设备;
—第11类产品:不被1~10类产品涵盖的其他所有电子电气设备,包括线缆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质
虽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质,但选定4种有有害物质(HBCDD、DEHP、DBP和BBP)作为限制物质的候选。
3.CE标志要求
将电子电气设备ROHS符合性纳入CE标志要求。生产者在张贴CE标识时应确保产品符合ROHS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
4.过渡期规定
为使新纳入ROHS2.0管控产品的生产商有充分时间来符合指令要求,ROHS2.0为相关产品设定了管控过渡期。
ROHS2.0管控的设备包括:
1.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3/42/EEC疗设备定义的设备;
2.利用电能工作且符合欧盟指令98/79/EC中体外设备定义的设备。
针对RoHS指令的修订,欧盟RoHS2.0草案除提出将管控产品范围扩大至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以外,更提出新增4种需“优先评估”使用的物质:
HBCDD六溴环十二烷
DEHP邻苯二甲酸(2-己基)酯
DBP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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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4日,欧盟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
详见下表:限制物质(质量分数)铅(Pb)0.1(Hg)0.1镉(Cd)0.01六价铬(CrVI)0.1多溴(PBB)0.1多溴醚(PBDE)0.1邻苯二甲酸二(2-己基)酯(DEHP)0.1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0.1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0.1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设备(包括体外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注:
一、新增的四种邻苯二甲酸盐管控的实施日期:考虑到企业满足新的有害物质要求需要一定时间,所以(EU)2015/863中规定了相应的过渡期:所有电子电器产品(除设备和监控仪器)自2019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设备和监控仪器自2021年7月22日起需满足新要求。
二、RoHS指令变化解读:
1.DEHP、BBP、DBP及DIBP的限值要求并不适用于在2019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电缆或者用于电子电气设备(EEE)的维修、重复使用及功能性更新亦或是性能升级改造的备用零配件,同时并不适用于在2021年7月22日之前在市场上出售的设备和监控设备。
2.DEHP、BBP及DBP的限值要求并不适用于那些已经受到欧盟法规No1907/2006(REACH)附录XVII条目51条中对DEHP、BBP及DBP相关限制的玩具。
3.删除了之前RoHS2.0中的六溴环十二烷HBCDD,是由于欧委会认为该物质不属于RoHS指令的规管范围,且该物质已属于《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范畴;根据检测机构大量测试数据显示,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作为增塑剂在电子电气产品中使用广泛,可能存在于电线电缆、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种材料中。聚氯乙烯材料(PVC)更是目前检出含有邻苯二甲酸酯的材料重灾区,应该引起企业的高度关注。PVC材质目前仍然属于材料界使用较广泛的材质,更多企业因考虑到替换PVC材料的成本上升而没有提前改善,按照近的RoHS邻苯执行时间,企业虽然还有3年的时间来应对此次RoHS的改变,但是考虑到电子产品的供应链传递及工艺改进,这都将耗费一定的时间,部分企业可能会缩短对于供应商在产品均一材料中的限制使用的时间节点。提早改善工艺,寻找新型环保增塑剂作为替代物将成为应对RoHS的邻苯二甲酸酯新要求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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